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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青岛理工大学“西海岸高校校长基金”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4-01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服务新区九大产业链发展,提升学校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高校校长基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青西新校城发〔2021〕1号)和《青岛理工大学“西海岸高校校长基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理工校发〔2022〕7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启动“西海岸高校校长基金”(以下简称“校长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须知

1.“校长基金”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培育、中期测试和产业孵化,重点支持学校在新一代半导体、高端化工及新材料、海洋生物医药、船舶海工、智能家电、汽车、海洋冷链、影视文化、新经济等新区九大产业链发展方向的创新成果项目,满足新区九大产业链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技术需求,促进与新区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优秀创新成果能够就地转化和产出。

2.“校长基金”支持学校科研团队成果转化类和技术转移类项目。成果转化类项目是指以新的研究成果为基础,以在新区设立独立新公司直接参与市场竞争,有可能催生或培育出全新的产业链或细分行业的创业类项目。技术转移类项目是指将某项新技术、新创意等直接应用于新区现有企业或产业链中,或与新区企业开展高新技术研发合作,并已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为企业提质增效或解决现有技术瓶颈。

3.成果转化类项目单项支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技术转移类项目单项支持经费不超过50万元。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成熟度高且可持续支撑学校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的项目。资助期限为三年。

4.项目以团队方式申报,每人限申报(含参与)1个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转化类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

1.成果成熟度高,一般已通过小试,有市场应用样品,可快速实现转化;

2.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具有高层次人才的优先;

3.项目具有3年及以上的研究基础,具有产业化技术储备;

4.市场前景广阔,具备在新区创办新公司的条件;

5.符合校长基金的使用方向,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具备产业化推广的前景;

6.项目相关研究已取得较好的成果转化业绩基础,如获重大纵横向项目或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等的优先资助。

(二)技术转移类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较高的技术成熟度,可较好的服务西海岸新区企业;

2.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具有高层次人才的优先;

3.项目具有2年及以上的研究基础,具有产业化技术储备;

4.市场前景广阔,具备中试条件和基础;

5.符合校长基金的使用方向,具有较高的市场应用前景;

6.项目相关研究获得重大纵横向项目或市级以上科技奖励的优先资助。

三、项目绩效考核指标

(一)获批成果转化类项目资助期内绩效考核应满足下列条件中的2项,其中,第1项为必选项。

1.在西海岸新区注册新成立公司,并优先入驻青岛理工大学科技园(黄岛园区)。

2.公司年均营业收入不少于300万元,年均增长不少于30%。

3.项目团队实现到校技术转让、许可(或横向)可提成科研经费不少于立项支持额度的7.5倍10倍)

4.以第一单位获批山东省科学技术一等奖或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或山东省社科类成果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山东省泰山文艺奖、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二等奖及以上;或以第一专利权人获批中国专利奖银奖及以上;或以前三单位获批国家科学技术奖。

5.以第一单位在《Nature》Science》Cell》或《中国社会科学》发表高水平论文。

6.以第一单位获批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

(二)获批技术转移类项目资助期内绩效考核应满足下列条件中的1项:

1.与西海岸新区企业构建稳固共赢的长效合作关系,项目团队服务西海岸新区企业实现到校技术转让(许可)收益不少于立项支持额度的7.5倍

2.与西海岸新区企业构建稳固共赢的长效合作关系,项目团队服务西海岸新区企业实现到校横向可提成科研经费不少于立项支持额度的10倍

(三)说明: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中所涉及时限范围为三年(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所涉及第一单位、第一专利权人、前三单位均为青岛理工大学。

四、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申请书提交

    4月15日前,请将《青岛理工大学“校长基金”资助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交现代教育中心307房间,电子版(PDF格式)发邮箱至cgzhzx@qut.edu.cn

(二)项目评价、评审、公示

组织项目评价、评审,确定进入答辩环节的项目。组织技术类、投资类及行业类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答辩后确定拟资助项目,报校长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三)签订任务书

通过公示的项目,签订任务书,按《管理办法》分批拨付资金。签订目标任务书,拨付资助资金的30%;第一年度考核合格,拨付40%;第二年度考核合格,拨付30%。

五、有关要求

1.按照《青岛西海岸新区“高校校长基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学校“管理办法”,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宣传和推荐工作。

2.申请人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做好配套资金筹措工作,确保填写信息完整、真实。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王金龙

电话:0532-85071752

附件:青岛理工大学校长基金”资助项目申报书


成果转化中心、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20254月1日